第二百零一章 球案-《重返1977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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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矩很简单:
凡7岁16岁少年儿童均可在比赛当天凭学生证登记报名。
比赛以三岁为一档,分低小组,高小组和中学组。
随机抓取对手,不设前三名。
报名参赛者仅一次参赛机会,但是连胜三人者既可获奖。
奖品为“义利”的“牛头”巧克力一块,又或是“北极熊”的汽水票六张。
以做弘扬体育精神之鼓励。
好嘛,这一下可算把看见这告示的孩子们都吸引住了。
不说奖品挺诱惑人,关键是这规则门槛不高啊,明显就是为了普惠大众。
想想看,只要赢了三人,那就能得奖。
但凡水平自觉还可以的孩子,那谁不摩拳擦掌,想碰碰运气啊?
于是在比赛即将到来的这短时间里,不少小孩都有意识的开始了紧急训练。
这自然直接刺激了兵乓球和球拍的销量啊。
正所谓,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。
何况到时候谁和谁不定是敌手呢,没球拍的再想借人家的,或许就没那么容易了,对不对?
要知道当时的人们生活半径很有限,顶多直径一公里,没事不会往远了去。
而安乐林附近既没有文体商店,同时作为主办方的“北极熊日夜商店”,又挂了球拍优惠的广告在比赛公示旁边。
那想想看,附近可是两所小学,一所中学呢,再加上住在附近的孩子,适龄的人数恐不下三千人。
就说有一半人知道,能来五之一,那也很了不得了。
怎么可能没买卖呢?
好嘛,事实上,就到“六一”前这十天工夫,商店卖出去五百多把球拍啊。
“流星”三块二,“红棉”三块五,“红双喜”五块。
平均下来,每把球拍能赚一块二,还捎带卖出去三百多个“象牌”、“兔牌”的兵乓球呢,这就是七百块钱的利啊。
这样回头再看奖品的成本,一份儿仅仅七毛钱。
哪怕就是有两千人参赛,无非也就三百五十块而已。
里外里至少一倍的利啊!
洪衍武这小子的数学水平还行吧?
比赛还没开始呢,他就已经赚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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