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白夜(15)-《晚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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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显然不为他哄骗,不依不饶地拽着他袖子,迫切地问:“哥哥什么时候回家?”
“哥哥困了。”他只是这样说着,抬起一只手,抚了抚她柔软的发。
随后他的手顺势滑下,托过她半侧的脸,小小的,一触就化似的。
他还记得她左耳不灵敏,直接凑近了,贴过她右耳,低哑地说:
“晚安,晚晚。”
程嘉树抽完了第三支烟,一抬头,天光霁了大半。
一层绚烂柔和的霞光凝在天边,最远处的田野尽头,已经缓缓地泛起了鱼肚白。
凌晨六点,白昼初绽,那个男人的身影,出现在这条路尽头,缓缓地向他的车走了过来。
程嘉树透过窗户看了眼,随手掐了烟,送了一脚油门,把车子开了过去。
厚底盘的中型越野,引擎轰隆隆作响,打雷一样。那雷声越来越近,最终落在沈知昼的脚边,没了声响。
“挺准时啊。”
程嘉树笑着,一扬手,给他扔过去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。
烟是程嘉树的,是他最抽不习惯的越南烟,呛口又辣喉。
打火机是他的,之前塞给了阿阚。
程嘉树说,阿阚和虎仔都死了。
沈知昼背靠在车门上,没上去,朝他来的方向遥遥望了眼,然后敲了根烟咬在唇上,指尖咔哒一响,刚捻出一点火,程嘉树就在他身后不咸不淡地笑了起来:
“阿阚死了,你一点儿动静都没有?毕竟跟了你那么多年,你也不问问他怎么死的?”
他扬了下眉,回眸,腾腾而起的青白色烟雾将他眉眼遮得半明半昧,却仍能看到他眼底切实的笑意。
他淡淡地笑了声:“跟我有关系吗?又不是我杀的。”
程嘉树言笑晏晏,吊梢狐狸眼中满是不屑:“怎么,他在你身边三四年了,恭恭敬敬地叫你一声‘昼哥’,当你是他老大,是他大哥,可你是不是时时刻刻都想杀了他啊?杀了他,杀光毒贩,你就能回家了。”
“你不也是吗?”沈知昼不客气地反诘,吞吮着烟,“当康泰亨是你的衣食父母,为他鞍前马后,赴汤蹈火,还不是想时时刻刻,想把枪口对着他脑门儿——”
他食指和拇指微张,做了个“枪”的手势,慢条斯理地补完自己的话,“杀了他。”
“没办法啊,”程嘉树无奈地笑,“我们注定要背叛这种信任,不是吗?干的久了,他越信任我,其实啊,我的挫败感越强。因为说到底,我就是个骗子,骗他钱,骗他的信任,又骗他的真心。所以这么多年了,其实我发现,我才是那个不折不扣的恶人,满嘴谎话,全是荒唐言。”
“你对我有实话吗?”沈知昼笑吟吟地问。
程嘉树一扬眉,耸了耸肩:“这个看你信不信了。”
“我要是不信呢。”
“你可以随时杀了我。”
沈知昼意外地挑了挑眉,顺手把烟盒还给他,他却推拒着:“我很久不抽了。”
“怎么?”
“肺癌啊,”程嘉树哂笑,脸色在一瞬间稀薄了下去,“反正啊,我也活不长了,所以,必要的时候,你可以随时杀了我。”
沈知昼若有所思地看着他,闷着声一直抽烟,没说话了。
程嘉树的目光落在他搁在车窗沿儿边上的那条手臂上,注意到他右手手腕儿上赫然一道红痕,看起来很新鲜,若不仔细看,还以为是他割腕了要寻短。
然而皮肉完好,只是有淤血从皮下显出。
“怎么弄的?”
沈知昼轻慢地移眸,目光掠过自己的手腕儿。
那只小手死死地掐住他手腕儿,摇头表示她还不解气的模样他还记忆犹新。
他不自觉地弯了弯唇角,看着那点点红痕,从他皮肤下浮现出来,像是粒粒红豆,根植在他心底,不知不觉地生了根,也发了芽。
他拉下衣袖,随手捻灭了烟,笑了笑,“小猫挠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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