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暮色(10)-《晚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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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晚晚总在想, 他很多时候,真的不是完全在对她好, 他也有恶劣的时候,会惹哭她, 会欺负她, 会让她手忙脚乱,无所适从。
但她却从不觉得他是坏人, 也没想过要彻底躲开他。
她是依赖他的。
只是,已经不仅是以妹妹的身份了。
“我跟你说过了, 再敢跑到我床上,就对你不客气。”
她被这么严厉的一声惊醒。
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,也忘了昨晚是怎么睡在这里的,只是一睁眼, 天光稍霁, 窗外还在下雨。
面前,是他结实的胸膛。
还穿着昨晚的衣服。
潮气在屋中缓缓发酵。
他下巴挨在她头顶,继续说:“你怎么,这么不乖。”
她缓缓从床上爬起, 坐起来看着他。
他眉目舒倦,显然也是刚醒来,发现她睡在身边, 那张脸就黑了下去,面色不善:
“晚晚,我之前怎么跟你说的?”
——怎么跟她说的?
他昨晚, 不是说了很多胡话吗?
可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她意外地没跟他撒娇或是什么,心思如同被翻搅过一通,乱得让人窒息。
爬起来乖乖穿好鞋子,关上门就出去了。
沈知昼有些意外她今天怎么这么听话,不吵也不闹的,他看那门关上,听到砰的一声,才缓缓地回神。
心口犹如被挖空了一块儿似的。
转身去浴室冲澡。
水淋在头上,像无数个小锥子,扎得他头痛欲裂。
勉强才想起,昨天晚上是林槐回来了,攒了个局在兰黛,顺便喊来了金三。
金三和褚秦生前关系交好,但好像也没有特别好。
褚秦死后,他就气焰渐长,大大咧咧的,口无遮拦,都敢跟林槐称兄道弟了。
不过林槐并不受用。
在沈知昼来之前,只问他了些褚秦之前跟踪的那个小女孩儿的事。
金三说,那个女孩儿和他儿子是一个学校的,之前林问江给学校捐了个图书馆,然后受邀去剪彩,顺便做了个演讲。
学校还给林问江做了个奖章,是那个女孩儿给他颁的奖。
后来,林问江就让褚秦去打探她的消息了。
不过,这件事的来龙去脉,是沈知昼去兰黛见林槐时,林槐告诉他的。
他去时,金三已经走了。
林槐一个人坐在沙发里喝酒,见他来了,随便说了两句后,扬手递给他一张照片。
边角泛黄的家庭合影。
上面是四个人。
林问江,林槐,林榣。
还有八岁时的晚晚。
小女孩儿一双清澈无瑕的眼,乖巧亲密地依偎在林槐的身边,笑得很开心。
照片拍于十年前,比之从前,她的轮廓长开了,愈发成熟潋滟,其余的,却没什么太大的变化。
樱唇杏眼,巴掌大的小脸,笑起来时,脸上有一个浅浅的梨涡。
娇俏又可人。
“这是我妹妹。”林槐说,“她叫林栀。十年前失踪了,我们一度以为她死了,没想到她还活着,就在港城。她都十八岁了,真幸运啊。”
——真幸运啊。
林槐在感叹着无比幸运。
沈知昼却在这一瞬间,被这句话狠狠地拖入了无边地狱之中。
他浑身发冷。
十年前的那个盛夏,他快十七岁,作为年纪最小的学生,被警校录取了。
收到一纸通知书后,许凌薇和权开宙都非常开心,但还是没有铺张庆祝奔走相告。
他一直以来,都被藏得很好。
他本不是港城人,不过家也在北地,不过距港城五六百公里,不靠海罢了。
他也不姓沈,他的名字里,本来是没有沈这个姓的。
以前,他也不住在伯父伯母家里。
而伯父和伯母,也只不过是他父母生前最好的两个朋友罢了。
沈知昼很小的时候,没有多少所谓“父亲”的概念。因为从记事起,他就已经消失了。
长大后,他听说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知晓。
听说他在六七年前就抛妻弃子一走了之,去当毒贩了。
为此,从小都有人戳着他和妈妈的脊梁骨说他爸爸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。
贩毒?
那是在牟折寿的不义之利,赚的是搭上别人一生幸福安康的不义之财。
那是比穷凶极恶,十恶不赦,还要最大的恶。
妈妈却从不辩解,只是会拉着他,快速地穿越那些左邻右舍的流言蜚语,回到家关上门。
然后告诉他,他爸爸不是坏人。
那时,他天真却一针见血地问:“那爸爸是好人吗?”
妈妈却又答不出。
后来稍微懂事了,他才隐隐地觉得,每次妈妈都把那些难听的话拒之门外,把他和她关起来,实际上可能是怕长久以来心里的信念会随着愈演愈烈的流言动摇。
然后不堪一击,全都破灭。
怎么才能坚信一个,六七年都没见到的,别人都说他是坏蛋的人是个好人呢?
他也不知道。
不过后来,那个男人回来了。
不算荣归故里,别人只当他是浪子回头。
他去做了什么,不能状告天下。
他们搬了家,远离那些流言蜚语。
那个男人尽力弥补给这个家庭错失许久的爱,可是,无济于事了。
因为,没多久他就被杀了。
据说他把从前与他称兄道弟的一个毒枭出卖给了警察,那时电视新闻上播送的一则新闻里,告破捣毁的一个毒窝,就是那个毒枭的据点。
毒枭的爪牙寻仇而来,杀了他。
他的妈妈在三天后也被杀了。
还怀着他没出生的妹妹。
她叫知晚。
他无比期盼她出生。
他以为,这样的话,爸爸去世了,妈妈去医院了不在家的话,他就不会感到孤独了。
可是,爸爸死后三天,也是守灵日最后一天。
那几天,妈妈给爸爸烧纸的时候,顺便把家里为数不多的家庭合照和户口本什么的,全都烧了。
那天他早上去学校上学之前,妈妈交给他手机和钥匙,跟他说,放学晚点回家。
还让他回来前用手机打两个电话。
一个是110。
一个是伯母的电话。
那个燥闷的夏夜,没有一滴雨。
只有浓稠的血腥气充斥在他的鼻腔,却无处发酵。
他被伯父伯母带走,一张单程车票,带到了相隔几百公里的港城。
从那之后,他就叫沈知昼了。
那时,他们问他要不要改名,他说不要。
——知昼,要知道白天的模样啊。
要知道,这个世界上不止只有黑夜。
这是爸爸给予他那些,错失多年而为数不多的父爱时,告诉他他名字由来时说的话。
可是,知道破晓之光的爸爸死了,知道历经白昼还有绮丽夜晚的知晚,根本没有看到白昼的机会。
据说,那个杀了父母的人已经被缉拿归案,受到了法律制裁。可他并不知道那人的长相,他也不想知道,更不能知道。
因为他这一生注定颠沛流离,注定不能做自己。
注定只能从名字的意义,来迫使自己记住白天的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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